每个珍珠灰色的清晨,八哥刚刚开始聒噪的时候,白衣小公主就从她的白色小床里起来了。当森林醒来的时候,她总是光着小脚,穿着那件白色的睡裙,笃笃笃地沿着旋转的楼梯跑到塔顶,向太阳、森林和还在沉睡中的城镇飞吻,道一声:“早上好,美丽的世界!”接着,她就踩着冰凉的石头台阶跑下去,穿上她的短裙,戴上她的帽子,套上她的围裙,开始一天的工作。她打扫房间,做早饭,洗盘子,刷锅子,她要做这一切,只因为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。以前伺候她的人中间,就剩下了一个——她忠心耿耿的老保姆,一辈子都陪着公主住在塔里。此时此刻,她已经年老体弱,公主不愿意让她再操劳了,所以自己揽下所有的家务,让老婆婆安详地坐在那里做针线活儿。她的确是一个真正的公主,有牛奶一般的皮肤,亚麻一般的秀发和金子一般的心。
她的名字叫塞布丽内蒂,她的奶奶,塞布娜,当年嫁给了圣乔治做妻子,当然,那是在他杀死龙以后的事了。这位王后还手握大权,执掌着整个国家:这里有覆盖着崇山峻岭的森林;滑入大海的山坡;种满稻谷玉米和黑麦的美丽田野;成片的橄榄园和葡萄园;还有一座位于大海和山岭之间山谷中的小城,城里耸立着高塔和炮楼,尖尖的屋顶和奇形怪状的窗户;海中有激流和漩涡;山岭在大雪中皑皑一片,在日出时绯红如染。可惜,塞布丽内蒂的爸爸妈妈死得早,他们临终时把整个王国交给她的表哥照料,想让她长大成人以后,再接管这一切。可这个十分邪恶的王子,却从塞布丽内蒂手中夺走了整个国家,还让所有的臣民都听他的命令,最后,全部财产中留给塞布丽内蒂的,就只剩下一座由她爷爷——圣乔治——建造的巨大的防龙塔,所有的仆人中留给塞布丽内蒂的,就只有那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了。
这也是为什么在整个王国里,塞布丽内蒂得以成为了窥见那幕奇景的第一人。
那还是很早、很早的早上,所有城里的人都还在呼呼大睡,塞布丽内蒂和平常一样,踩着炮楼的台阶,到炮楼上去眺望田野,在田野的尽头,是长满翠绿蕨草的水沟和布满蔷薇利刺的篱笆,再往远处去,就是森林了。
塞布丽内蒂站在塔上,忽然看见蔷薇篱笆那里一阵骚动,紧接着,一个非常明亮的东西一掠而过,落入蕨草沟中,随即又回到了森林里。它就出现了一眨眼的工夫,不过塞布丽内蒂还是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它,她暗自寻思道:
“好家伙,一个奇特的、发光的、亮晶晶的家伙!要是它个头再大点,要是我不知道这种传说中的怪兽已经绝迹好长时间了,我可以肯定,它就是一条龙。”
这家伙,不管是什么,看上去都绝对像一条龙,就是小了点儿;可要说它是一条蜥蜴呢,又未免太大了。它大概有壁炉掸子那么长。
“我希望,它别这么快就赶回森林里去了,”塞布丽内蒂说道,“当然了,只要待在这个防龙塔里,我是不会有什么事情的。可那真要是一条龙的话,它大得都足够把人吃掉了,而且今天又是五月一号①,孩子们都要去森林里采花的。”
① 五月一日是美国、加拿大和西欧部分国家欢庆春天到来的节日,被称为五朔节。这一天要围着五月柱跳舞,采五月花——译者注
于是,塞布丽内蒂刚刚把家务做完(她不会让任何地方留下一丁点灰尘,哪怕是旋转楼梯上最别别拐拐的拐角里),就穿上绣着白色雏菊的白丝裙,又跑到塔顶去了。
成群的孩子正穿过田野,要去采摘五月花,他们的欢声笑语和着歌声一直传到了塔顶。
“我真希望那不是一条龙。”塞布丽内蒂自言自语道。
孩子们三三两两,成群结队,他们红的、蓝的、黄的、白的上衣点缀着绿色的田野。
“真像是一块绣着五色花朵的绿色绸缎斗篷。”公主微笑着说。
孩子们三三两两、成群结队地消失在了森林中,田野的斗篷重又剩下一片孤单的绿色。
“所有的绣花都被拆掉了。”公主叹了一口气。
太阳照耀着,天空一片蔚蓝,田野格外翠绿,所有的花朵都分外娇艳,因为今天是五朔节啊。
突然之间,一片云遮住了太阳,寂静被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破了,孩子们就像五彩洪流一般从森林中涌了出来,红色、蓝色、黄色和白色的波涛奔涌着,穿过田野,他们一路跑一路叫,叫声一直传到塔上公主的耳朵里,就像一颗颗珠子穿过锋利的针,她清楚地听到了这样的句子从叫嚷声中传出来:
“龙,龙,龙!开门啊!龙来了!火龙!”
他们从田野上一扫而过,冲进城门,公主听到门发出“砰”的一声,然后孩子们就不见了——但是田野的另一头,蔷薇丛中传出了一阵噼啪乱响,一个非常巨大、刺眼、可怕的东西跑出来,把沟里的蕨草都一下子踩烂了,紧接着,它又躲进了森林深处。
公主跑下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老婆婆,老婆婆立刻把塔下的大门锁上,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里。
“让他们各安天命吧,”当公主苦苦哀求,想要出去帮助那些孩子的时候,老婆婆说道,“我得做的就是照顾你,我的宝贝,我只能这么做。我已经老了,不过我还转得动钥匙。”
于是,塞布丽内蒂只好回到塔顶,一想到那些孩子和火龙,她就哇哇大哭起来。因为她知道,城门不是防龙的,只要龙高兴,随时都可以一脚踢开。
孩子们径直跑进王宫,王子正在宠物饲养场那儿甩着猎鞭,孩子们告诉了他刚刚发生的一切。
“这回来劲了,”王子说道,立刻下令把他的河马群放出来。他习惯在打大猎物的时候带着河马,本来人们对此倒也不会太介意——可他总是大摇大摆地领着一班欢蹦乱叫的河马从城里的街道穿过,每当他这么干的时候,将铺子搭在集市上的菜贩子就追悔莫及了,而把货物堆在走道边的陶器商,只要碰上这位爱拿河马群摆谱的王子,也肯定是血本无归了。
王子骑着大象出了城,他的河马蹦蹦跳跳地跟在他的身后,人们听到河马群和号角的声音,立刻都躲进自己的屋子里。河马群从大门中挤出去,出了城,浩浩荡荡地去打龙了。你们恐怕都没见过一大群大吼大叫的河马,所以自然也就无法想象这种打猎会是个什么样子。首先,河马不会像猎犬那样叫:它们叫起来像猪一样,声音又粗又狠。其次,当然了,没人指望河马可以高高跃起。它们只能冲进树丛,碾过玉米地,把庄稼糟蹋得不成样子,把农夫们气得吹胡子瞪眼。所有的河马脖子上都套着刻有它们名字和住址的项圈。但是,当农夫们向王宫投诉,说河马糟蹋了他们的玉米时,王子总回答道,这是他们的报应,谁叫他们把庄稼种在那里,挡着别人的路?结果是一毛钱也不赔。
现如今,他和他的河马群出城的时候,几个城里人就在旁边小声嘀咕:“我希望龙吃掉他。”自然罗,他们这么说是很不应该的,不过话得说回来,他确实是一个非常惹人讨厌的王子。
王子的队伍搜遍了整个田野,又搜遍了整个荒山;在森林里扑了一个空,山坡上也根本没有找到一点踪迹。龙很害羞,始终没有露面。
就在王子只搜出了一只公鸡和一头公牛,开始觉得根本就没有龙存在的时候,他最喜欢的老河马忽然伸出了舌头。王子立即吹起号角,大声喊道:
“列队!听令!全速前进!”
整群河马沿着山坡,直冲向森林边的山谷。清楚可见,龙正立在那里,有一艘舰艇那么大,像熔炉一样浑身冒红光,口吐烈焰,露出锃亮的牙齿。
“给我上!”王子喊道。是的,结果它就真的上来了——那条龙,非但没有像猎物一样转身逃跑,反倒向河马冲了过来。接下来,王子不得不脸灰灰、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宝贝河马一只接着一只,被它们要去围猎的龙给吞了下去。龙把所有的河马都吃掉了,就好像狗吃掉了一块块肉。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场面。所有欢蹦乱跳跟着号角声出来打猎的河马都消失了,就连一只河马小崽都没活下来,而龙还眼巴巴地向四周打量着,生怕自己落下了点儿什么可吃的东西。
王子从大象背上滑到象屁股后面,然后,悄悄溜进了最茂密的森林深处。他指望龙不会从那里的树丛间穿过去,因为这些树长得密密麻麻,又粗又高。他跪在地上,两手撑着地,用最不像个王子模样的方式连滚带爬,最后,终于找到一颗空心树,钻了进去。
森林里十分的寂静——既没有枝条断裂的声音,也没有烧焦的味道,这让王子稍稍放心了一点。他把肩上背着的银猎壶拿起来,一饮而尽,又在空心树里伸了伸腿脚。他始终没有为可怜的河马们落下一滴眼泪,尽管那些河马都是他自己亲手喂养的,跟着主人这么多年,出生入死,游猎四方。他的确是一个无情无义的王子,有皮带一般的皮肤,壁炉掸子一般的头发和石头一般的心,因此他一滴眼泪也没流,而是睡着了。等他醒来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他从树干里面爬出来,擦了擦眼睛。四周的森林漆黑一片,不过旁边的小山谷里有一团红光,那是一堆火,火边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伙子,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;他四周还睡着些什么东西,一个个打着大呼噜。
“你是谁?”王子说道。
“我叫淘气鬼,是个放猪的。” 衣衫褴褛的小伙子说道,“你又是谁?”
“我叫讨人厌,是个王子。”王子说道。
“那这么晚了,你不待在王宫里,跑出来做什么?”放猪娃直截了当地问道。
“我在打猎。”王子说道。
放猪娃大笑起来。“哦,那我看到的就是你呀?一个好猎人,可不是咋的?我和我的猪在一旁全瞧见啦。”
四周围那些躺着的动物,正咕噜咕噜打着呼噜,王子这才明白,原来它们都是些猪:他是从它们的举止上看出来的。
“要是你知道的和我一样多,”淘气鬼继续说道,“你早就救了你的那群河马了。”
“你什么意思啊?”讨人厌说道。
“哈,我是说龙啊,”淘气鬼说道,“你跑去的时辰不对,猎龙要在晚上,知道不?”
“不知道,谢谢你,”王子说着,抖动了一下身体,“对我来说,白天打猎才是正确的做法,你个蠢放猪的。”
“哦,好吧,”淘气鬼说道,“你爱咋整就咋整吧——很可能,明天龙就会来抓你。爱谁谁吧,你个蠢王子。”
“你真够粗鲁的。”讨人厌说道。
“哦,不是粗鲁,只是实话实说。”淘气鬼说道。
“好吧,那你跟我说实话。要是我知道什么你知道的,就不会失去我的河马了?”
“你的国语说得可够蹩脚的,”淘气鬼说道,“好吧,过来,要是我告诉你,你能给我什么?”
“如果你告诉我什么?”讨人厌的王子说道。
“你想知道的事情。”
“我什么事情都不想知道。”讨人厌王子说道。
“那你真是比我想象中还要蠢得多的蠢蛋,”淘气鬼说道,“在龙干掉你之前,你就不想知道怎么干掉它?”
“也许是这样。”王子承认道。
“好吧,我可没有多少耐心了。”淘气鬼说道,“我只知道你的小命就要玩完了。要是我告诉你怎么办,你能给我什么?”
“我的王国给你一半,”王子说道,“另外让你和我表妹结婚。”
“成交!”放猪娃说道,“是这么回事,龙在夜里就会变小!它就在这棵树下睡觉。我就是用它来生火的。”
是的,千真万确,只见树根那儿,一条龙正躺在一个用烧焦的苔藓搭的窝里,这会儿,它只有你的手指头那么大小。
“我怎么才能杀死它?”王子问道。
“我只知道你杀不死它,”淘气鬼说道,“但是你可以把他关起来,只要你能找个东西把它装进去。就用你的那个瓶子吧。”
于是两人一左一右,四手齐上,害得手指头还烧焦了一点点,终于用小木棍把龙挑出来,赶进了银猎壶里,接着,王子就把水壶盖子紧紧拧了起来。
“可算让我们逮着它了,”淘气鬼说道,“咱哥俩把它带回去,在瓶口盖上所罗门的封印,然后就天下太平了。来吧——明儿我们就把王国分掉,然后我有了钱,就可以买些新衣服,穿着去求婚。”
但是,邪恶的王子许愿时就没打算兑现自己的诺言。
“你少胡说了!什么意思啊你?是我找到的龙,是我自己收伏了它,我可没说过什么求婚、什么王国的。要是你再说这种话,我就立刻砍掉你的脑袋。”说着,王子就拔出了他的宝剑。
“好吧,”淘气鬼说道,耸了耸他的肩膀,“不管怎么说,我的情况都比你好得多。”
“什么意思啊你?”王子有些紧张地问道。
“什么意思。你不过是得到一个王国——还有一条龙,可我保住了我的清白——还有五又七十头上好的黑猪。”
于是,淘气鬼重新坐到他的火堆边上,而王子就回到宫中,去告诉他的国会议员们,自己是多么的英勇。尽管他只不过为了说这点事情,就把他们全给弄醒了,但议员们一点都不生气,还连声说道:
“您真是英明神武,智勇双全。”因为他们知道,惹王子不高兴的人都会有什么样的下场。
总理大臣庄重地将所罗门的封印盖在瓶口,瓶子被送到了国库,这是城里最牢固的建筑,全部是黄铜铸成的,每堵墙都像滑铁卢大桥一样厚。
瓶子被安置在了金子堆里,国库总管的小助理的小秘书被派去通宵看守,以防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。这个小秘书从来都没有见过龙,更要命的是,他也不相信王子见过龙。王子从来就不是一个老实人,完全有可能拿回来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瓶子,然后扯谎说里面装着龙。所以,小秘书根本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。议员们把钥匙留给了他,他却等到所有人都回去睡觉后,打开国库,把其它部门的小秘书放了进来,一起在金子堆里玩捉迷藏;还用放在巨大的象牙箱子里的钻石、红宝石、珍珠来打弹子玩儿。
他们玩得非常开心,可铜铸的国库却渐渐地变得越来越热,突然,小秘书喊道:“看那个瓶子!”
只见那个盖着所罗门封印的瓶子,胀到了原来的三倍那么大,看起来差不多成了火红的,空气变得越来越暖,瓶子变得越来越大,最后,所有的小秘书都感觉热得待不下去了,他们推推搡搡、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,就在最后一个人冲出去,把门给锁上的时候,瓶子爆炸了,龙跑了出来,它十分光火,而且胀得越来越大,后来,它开始吃掉一袋袋的金子,还大嚼起了珍珠、钻石和红宝石,就好像你们吃糕饼上的蜜饯小糖果一样。
一顿早饭的工夫,它已经把王子的财宝一股脑都吃掉了,到了大约十一点的时候,王子顺着街道走过来,只见那头龙正好从国库破门而出,烧化的金子还在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地往下流。王子立刻转身夺命狂奔,直朝着防龙塔跑去,白衣小公主看见了他,就跑下去打开门,放他进去了,然后“砰”的一下,把龙喷火的脸关在防龙门外。龙坐在门外哀嚎起来,因为它真的很想吃掉王子。
公主把讨人厌王子带到塔楼上最好的房间里,铺好桌布,给他端上奶酪、鸡蛋、白葡萄、蜂蜜和面包,还有许多别的东西,黄的、白的,全是好吃的,她那么亲切地招待他,就好像他是什么别的人,而不是那个夺走她的王国、占为己有的坏王子——她可真是一位纯真的公主呀,还有一颗金子般的心。
等吃饱喝足了,王子就央求公主教教他,怎么关门开门。老婆婆已经睡了,所以没有人告诉公主不该做什么,她就教了他。“你像这样转动钥匙,”她说道,“然后门就关上了。反过来转上九圈,门栓就打开了。”
是的,门被打开了。就在打开的那一刹那,王子把白衣公主一下子推到她的塔外,正像他曾经把她从她的王国推出去一样,然后又把门关上了。
原来,他是想把整个塔据为己有。公主就这样被撵到了街上,街的另一边,龙正坐在那里哀嚎,不过它并不打算吃掉公主,尽管老婆婆还不知道这一点——龙是不吃有金子般心灵的白衣公主的。
公主不能穿着那件绣着雏菊花的白丝裙在街上散步,因为她既没有戴帽子,也没有戴手套,所以她转身走向了另一边,穿过草地,向森林跑去。她很久没从自己的塔里出来过了,柔软的草地让她觉得自己仿佛走在伊甸园中。
她跑进了树木最茂密的森林深处,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有一颗怎样的心,所以还是有些怕龙。在小山谷里,她遇到了淘气鬼和他的五又七十头上好的猪。他正在吹笛子,猪儿们围在他的身边,开心地用后腿站着,翩翩起舞。
“哦,亲爱的,”公主说道,“保护我。我好害怕。”
“愿意效劳,”淘气鬼说着,一把抱住了她,“这下你够安全了。到底是什么让你这么害怕?”
“龙。”她说道。
“这么说,它已经从银瓶里面跑出来啦,”淘气鬼说道,“我真希望它吃掉了王子。”
“它没有,”塞布丽内蒂说道,“不过这是为什么啊?”
于是,放猪娃把王子对他使出的卑劣行径告诉了公主。
“他答应把他的半个王国给我,还把他的表妹公主许配给我。”
“哦,天啊,太无耻了!”塞布丽内蒂说道,一边试着从他的怀中挣脱出来,“他怎么敢这样?”
“怎么了?”他问道,把公主抱得更紧了,“确实无耻,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。不过现在就让他留着他的王国吧,一半也好,全部也罢,只要我能留下自己想要的。”
“你要什么?”公主说道。
“啊,就是你——我的漂亮宝贝,我的可爱乖乖,”淘气鬼说道,“说到公主,他的那个表妹——原谅我吧,最最亲爱的,我当初说这话的时候,还没有见到过真正的公主呢,独一无二的公主,我的公主。”
“你是说我?”塞布丽内蒂说道。
“还能有谁?”他问道。
“但是,五分钟前你还没有见过我!”
“五分钟前我还是个放猪的——现在我把你抱在怀里,我就是王子了,尽管我下半辈子还是得放猪。”
“可你还没问过我的意思。”公主说道。
“是你要我保护你的,”淘气鬼说道,“而我非常愿意——一生一世都没问题。”
于是就这么定下来了,他们开始商量真正重要的事情,例如龙和王子。这个时候,淘气鬼还不知道眼前的就是公主,他只知道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:他把这句话对她说了很多很多遍。
“等等,我明白了。”淘气鬼说道,“错误就在于没有用防龙瓶。”
“哦,这就行了?”公主说道,“我随便就可以给你拿一个过来——因为我塔里的所有东西都是防龙的。我们应该做点什么制伏那条龙,救救那些小孩子。”
于是,她起身要去取瓶子,可她不愿意淘气鬼和她同去。
“要是你说的都是真的,”她说,“要是你肯定我有一颗金子心,龙是不会伤我的,而且必须有个人留下来守着这些猪。”
淘气鬼心里明白这话说得有理,于是放手让她去了。
公主来到塔门前,发现它已经被打开了。原来,龙一直在这里耐心地等着王子,王子刚刚打开门跑出来——尽管他只是想要出来一小会儿,好送个信给他的总理大臣,告诉议员们他在哪儿,要他们派消防队来干掉龙——结果,就一口被龙吃掉了。接着,龙就回到了森林里,因为天快黑了,快到它变小的时候了。
就这样,塞布丽内蒂进了塔,吻了吻她的婆婆,给她沏了一杯茶,向她解释了刚才发生的一切。她告诉婆婆,因为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,所以龙不会吃掉她。婆婆看到确实如此,公主平安无事,于是吻了她,让她去了。
公主拿到了防龙瓶——那是用磨光的黄铜制成的,就跑回森林,来到小山谷中,淘气鬼正坐在他滚圆的黑猪中间,等着她。
“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,”他说道,“你好像去了一年,少说也有这么久了。”
公主走进猪群,在他身边坐了下来,他们手牵着手,一直等到天黑。终于,龙踩着青苔爬了过来,所到之处的青苔都变作了焦土,他越爬越小,最后在树根下面蜷做一团。
“好了,等等,”淘气鬼说道,“你拿着瓶子——”他用小木棍伸进去,把龙挑了出来,送进防龙瓶里。但是他们没有瓶塞。
“没关系,”淘气鬼说道,“我把手指头塞进去当瓶塞。”
“不,让我来,”公主说道。可淘气鬼当然不会让公主这么做了。他用自己的手指头死死地塞住了瓶口,公主喊起来:
“海——海——快到悬崖去!”他们就撒开腿,跑啊跑,五又七十头猪在他们身后一路紧随,排成了黑乎乎的一大长串。
瓶子在淘气鬼手中变得越来越热,越来越热,因为里面的龙使出浑身解数,又是喷火又是吐烟。瓶子越来越热,越来越热,越来越热,但是淘气鬼牢牢抓住了它,直到他们来到悬崖边,下面是一片深蓝色的大海,海面上有一个漩涡,正在不停旋转。
淘气鬼把瓶子高高举过头顶,用力将它丢了出去,瓶子从星空和大海之间一掠而过,落进了漩涡的中央。
“我们救了整个国家,”公主说道,“你还救了那些小孩子。把你的手给我。”
“不行,”淘气鬼说道,“我再也不能牵起你可爱的双手了。我的手已经烧掉了。”
真的,只见在原来应该是手的地方,只剩下黑渣了。公主亲了亲这双手,抱着它们哭了,她把自己的白丝裙撕成了碎条条,用来包扎淘气鬼的手,然后,两个人回到了塔里,把整个经过都告诉了婆婆。而猪儿们就一起坐在门外等待着。
“他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,”塞布丽内蒂说道,“他救了整个国家和小孩子们;但是,他的手——他可怜的、可爱的、宝贝的手!”
这时,房间的门开了,五又七十头猪里面年纪最大的一头猪走了进来。它跑到淘气鬼身边,在他脚边蹭着,发出轻轻的、深情的哼哼声。
“看看这些可爱的家伙,”婆婆说着,擦掉了一滴眼泪,“它真懂事,它真懂事啊!”
塞布丽内蒂拍了拍那头猪,因为淘气鬼已经没法用自己的手来拍猪,或者是做其它的什么事了。
“治疗龙烧伤唯一的办法,”老婆婆说道,“就是抹猪油,这个忠诚的家伙心里明白啊——”
“给我一个王国也休想,”淘气包喊道,同时用胳膊肘使劲儿地抚摸他的猪。
“就没有别的疗法了吗?”公主问道。
另一头猪把它的鼻子伸进门来。很快,它们就一头接一头地挤了进来,直到房间里塞满了猪——全都是圆滚滚、胖嘟嘟的大黑坨子,一面使劲儿向淘气鬼身边靠拢过来,一面用一种充满真情的语言轻柔地哼哼着。
“这又是一只,”婆婆说道,“多么可爱、有情有义的小东西——它们都愿意为你去死。”
“就没有别的法子吗?”塞布丽内蒂焦急地问道。
“如果一个人被龙烧伤了,”婆婆说道,“只要有特定数目的人愿意为他去死,那么当每个爱他的人在烧伤的地方亲一下,同时在心里祈祷他早日痊愈时,他就可以好了。”
“多少人!多少人!”塞布丽内蒂喊道。
“七十七个。”婆婆说道。
“我们有七十五头猪,”公主说道,“加上我就七十六了!”
“必须是七十七个——我真的做不到为他去死,所以没什么用,”婆婆伤心地说道,“他只能装个木头塞子的手了。”
“我知道需要七十七个爱我的人,”淘气鬼说道,“但我从没想到这些亲爱的猪儿们是这样爱着我,还有亲爱的你——哦,当然了,这就让其他的爱都靠边站了。尽管,有另一个法子可以治疗龙烧伤;但是我宁可被全身烧焦也不会娶别的人,除了你,我的可爱乖乖,我的漂亮宝贝。”
“啊,你必须娶谁治愈你的烧伤?”塞布丽内蒂问道。
“一位公主。圣乔治就是这样治愈他的烧伤的。”
“对呀!我怎么没想到!”婆婆说道,“不过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,还从来没听人说起过这个法子哪。”可塞布丽内蒂已经伸出双臂搂住了淘气鬼的脖子,紧紧抱着,似乎再也不会让他离开。
“太好了,我亲爱的、勇敢的、宝贝的淘气鬼,”她喊道,“我就是公主,你就是我的王子。快来吧,婆婆——别戴你的帽子了。我们立马就去结婚。”
于是他们跑了出去,猪儿们跟在后面,两两一对,排成庄严的黑色队列。就在他娶到公主的一霎那,淘气鬼的手痊愈了。
所有烦透了讨人厌王子和他那些大河马的人们,都为塞布丽内蒂和她的丈夫欢呼,推选他们为这片土地的合法君主。
第二天一早,王子和公主一起出了宫,想去看看龙是不是被冲到了岸上。结果,却连个影儿也没瞧见。不过,当他们朝着漩涡放眼望去时,看到了一团雾气。渔夫告诉他们,方圆百里的海面热得都可以刮胡子!直到今天,那儿的海水还是这么烫,所以我们能够肯定一点,那条龙的火气还没有消,就连整个海里的水也无法让它冷静下来。
漩涡如此强劲,所以它也没办法逃出来,它就这样一直在里面转呀、转呀,最后,总算还做了一点有用的事情,就是把海水烧热,好让那些穷苦的渔民用来刮刮胡子。
从此,王子和公主就用智慧和爱心统治着这一片国土。婆婆和他们住在一起,她什么都不用做,除了做针线活儿,而且就是做针线活儿,也只是在她十分想做的时候才用得着做。王子没有养河马,结果大受欢迎。那五又七十头忠诚的猪,都住在安着黄铜门环的白色大理石垒起的猪舍中,门牌上还写着大大的“猪”字。它们每天用土耳其海绵和紫罗兰香皂洗两遍澡。也没有人反对它们在王子出去散步的时候,跟在他的身后,因为它们举止优雅,一直走人行道,而且认得出禁止践踏草坪的标牌。公主每天亲自喂它们,她登基以后颁布的第一道法令,就是“猪肉”这个词严禁使用,违者处斩;除此之外,这个词还要从所有的字典中彻底擦掉!